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專利申請

申請專利如下:
有了精心設計的產品、或有構思(不須有產品)時,你必須向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取得專利權後,始能禁止別人製造、販賣,而得以控制產品市場、約束他人;
1.自個申請.到智產局網址下載表格及說明書.但是你要會寫說明書及工程繪圖.網址如下:( 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lp-712-101.html
專利資料檢索網址:
https://twpat3.tipo.gov.tw/tipotwoc/tipotwkm?.2e0300002000000200000000000E1000008000000001000C9B3633c5b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地址:台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3樓
專利服務台:(02)2376-7607‧(02)2376-7608

2.委托坊間事務所申請.但事務所多到繁雜不及備載.你要貨比三家.不要找到跑單幫.避免案子外流.何謂跑單幫事務所.就是那種十個人以下的.我覺的你連考慮都不用考慮.案子大部份外包.品質尚待加強.因為光我教出去的.在外面起碼十家.我在這不方便說那幾家.他們在雅虎上登關鍵字.號稱都十幾年.二十年.說到奇怪.我個人這行都還沒做到十五年.唉~~~
如果你擔心找到跑單幫.那你可以到智產局的專利情報通的 代理人資訊  <<===按它)
輸入事務所名稱.代理人證號.事務所地址.代理人姓名.(以上四選一);皆可看到在智產局有沒有登記.
據我所知外面事務所代辦行情如下
依據我國現行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有下列三種:

*發明專利:凡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高度創作,其期限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 外面事務所代辦行情約25000上下 含規費10500(審查時間約1年半以上)
*新 型專利:凡對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或改良,其期限自申請日起算十年屆滿。 外面事務所代辦行情約15000上下 含規費3000(審查時間約4個月)
*設計專利:凡對於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其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十五年屆滿。外面事務所代辦行情約10000上下含規費3000(審查時間約6-8個月)
若是還有其它問題,請點上方回答者:(鄒副理).來電指教.或到部落格看看:

知識家
https://tw.answers.yahoo.com/activity/questions?show=K33YXBL3G3ZUMFJTWSYISAWH6E&t=g

目前台灣專利種類

依據我國現行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有下列三種:
*發明專利:凡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高度創作,其期限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 外面事務所代辦行情約25000上下 含規費10500(審查時間約1年半以上)
*新 型專利:凡對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或改良,其期限自申請日起算十年屆滿。 外面事務所代辦行情約15000上下 含規費3000(審查時間約4個月)
*設計專利:凡對於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其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十五年屆滿。外面事務所代辦行情約10000上下含規費3000(審查時間約6-8個月)
第五十九條  發明專利權人以其發明專利權讓與、信託、授權他人實施或設定質權,非經向專利專責機關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地址:台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3樓
電話:(02)2738-0007 傳真:(02)2377-9875


你有任何疑問跟協助嗎,請來電指教:

法務部鄒副理

商標申請

申請商標須知:
凡自然人(個人)、法人(公司行號)、欲表彰自己營業的商品,且確具使用意圖,均可申請註冊,例如公司行號名稱、標誌、圖案,商(產)品包裝盒(紙)圖形商品上的特殊圖式,均可申請註冊商標。
你可以兩種方式申請
1:親自到到智產局申請.規費3000.

商標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網址:(  http://www.tipo.gov.tw/lp.asp?CtNode=7044&CtUnit=3488&BaseDSD=7&mp=1

2:委托坊間事務所代為申請.據我所知外面行情大約7000上下.含(規費.查詢).但事務所多到繁雜不及備載.你要貨比三家.不要找到跑單幫.避免案子外流.何謂跑單幫事務所.就是那種十個人以下的.我覺的你連考慮都不用考慮.案子大部份外包.品質尚待加強.因為光我教出去的.在外面起碼十家.我在這不方便說那幾家.他們在雅虎上登關鍵字.號稱都十幾年.二十年.說到奇怪.我個人這行都還沒做到十五年.唉~~~
如果你擔心找到跑單幫.那你可以到智產局的商標情報通商標代理人資訊 <=按它
輸入事務所名稱.代理人證號.事務所地址.代理人姓名.(以上四選一);皆可看到在智產局有沒有登記.
商標申請.需先查詢是否有類似商標存在喔.你先到以下網址去作查詢:
 https://twtmsearch.tipo.gov.tw/OS0/OS0101.jsp

查詢是否有類似或近似商標.如果有.就要改名或圖型化.
還有商標申請時要注意以下內容:
1:讀音.字體類似.不能申請
2:知名度不能申請.如LV.CK.賓士
3:地名.人名不能申請
4:敘述產品不能申請.如你賣肉圓的.不能取阿宗肉圓.肉圓要放入不專用內才行喔.
5:毫無顯著性不能申請.如非常好吃.好大杯等
商標種類     年限     申請要件
1   商標 10 年凡因表彰自己營業的商品,確具使用意思,欲專用商標者,均可申請正商標註冊。
2.  證明標章 10  年 證明商品或服務之特性、品質、精密度於商品或服務之相關物品上,標示該標章以為證明者而言。如池上米
3.  團體商標 10  年 表彰團體之成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由團體之成員,將團體商標使用於商品或服務上。如台北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
4.  團體標章 10  年 表彰團體或其成員身份,而由團體或其成員將標章示於相關物品文書上而言。如慈濟.晚晴協會

申請商標流程:申請6-8個月~~~核准領證~~~公告註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地址:台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3樓
資料服務組服務台:(02)23767164,(02)23767165
商標專用權間延展者,應於期滿前半年內申請。
商標專用權之授權或移轉,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
你有任何疑問跟協助嗎,請來電指教:

法務部鄒副理

TEL:0930577635  

商標45類

類別
名稱

第一類
用於工業、科學、攝影、農業、園藝、林業之化學品;未加工之人造樹脂,未加工之塑膠;肥料;滅火製劑;淬火和金屬焊接用製劑;保存食品用化學物品;鞣劑;工業用粘著劑。

第二類
油漆(顏料)、亮光漆、天然漆;防銹劑和木材防腐劑;著色劑;媒染劑;未加工之天然樹脂;塗漆用、裝潢用、印刷用及藝術用金屬箔與金屬粉。

第三類
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洗衣用物品;清潔、亮光、洗擦(去污)及研磨用製劑;肥皂;香水(香料)、香精油;化粧品;美髮水;潔齒劑。

第四類
工業用油及油脂;潤滑劑(油);吸收、濕潤、凝聚灰塵用品;燃料(包括馬達用)及照明用油;照明用蠟燭、燈心。

第五類
藥用及獸醫用製劑;醫用衛生製劑;醫用營養品,嬰兒食品;膏藥、敷藥用材料;填牙材料、牙蠟;消毒劑;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

第六類
普通金屬及其合金;金屬建築材料;可移動金屬建築物;鐵軌用金屬材料;非電器用纜索和金屬線;鐵器、小五金器材;金屬管;保險箱;不屬別類之普通金屬製品;礦沙。

第七類
機器及工具機;馬達及引擎(陸上車輛用除外);機器用聯結器及傳動零件(陸上車輛用除外);農具;孵卵器。

第八類
手工用具及器具(手操作的);剪刀及刀叉匙餐具;佩刀;剃刀。

第九類
科學、航海、測量、攝影、電影、光學、計重、計量、信號、檢查(監督)、救生和教學用具及儀器;聲音或影像記錄、傳送或複製(再生)用器具;電力傳導、開關、轉換、蓄積、調節或控制用儀器及器具;磁性資料載體、記錄磁碟;自動販賣機及貨幣操作(管理)器具之機械裝置;現金出納機、計算機及資料處理設備;滅火器械。

第十類
外科、內科、牙科和獸醫用器具及儀器,義肢、義眼、假牙;整形用品;傷口縫合材料。

第十一類
照明、加熱、產生蒸氣、烹飪、冷凍、乾燥、通風、給水及衛生設備裝置。

第十二類
車輛(交通工具);陸運、空運或水運用器具。

第十三類
火器;火藥及發射體;爆炸物;煙火。

第十四類
貴金屬及其合金以及不屬別類之貴重金屬製品或鍍有貴重金屬之物品;珠寶、寶石;鐘錶及計時儀器。

第十五類
樂器。

第十六類
不屬別類之紙、紙板及其製品;印刷品;裝訂材料;照片;文具;文具或家庭用黏著劑;美術用品;畫筆;打字機及辦公用品(家具除外);教導及教學用品(儀器除外);包裝用塑膠品(不屬別類者);印刷用鉛字;凸版印刷用塊狀印版。

第十七類
不屬別類之橡膠、古塔波膠(馬來樹膠)、樹膠、石棉、雲母以及該等材料之製品;生產時使用之射出成型塑膠;包裝、填塞和絕緣材料;非金屬軟管。

第十八類
皮革與人造皮革(仿皮革)以及不屬別類之皮革及人造皮製品;獸皮;皮箱及旅行箱;傘、陽傘及手杖;鞭及馬具。

第十九類
建築材料(非金屬);建築用非金屬硬管;柏油、瀝青;可移動之非金屬建築物;非金屬紀念碑。

第二十類
家具、鏡子、畫框;不屬別類之木、軟木、蘆葦、藤、柳條、角、骨、象牙、鯨骨、貝殼、琥珀、珍珠母、海泡石製品,以及該等材料之代用品或塑膠製品。

第二十一類
家庭或廚房用具及容器(非貴金屬所製,也非鍍有貴金屬者);梳子及海綿;刷子(畫筆除外)、製刷材料;清潔用具;鋼絲絨;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築用玻璃除外);不屬別類之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二十二類
纜、繩、網、帳篷、遮篷、防水布、帆、袋(不屬別類者);襯墊及填塞材料(橡膠或塑膠除外);紡織用纖維原料。

第二十三類
紡織用紗、線。

第二十四類
不屬別類之布料及紡織品;床單和桌布。

第二十五類
衣服、靴鞋、帽子。

第二十六類
花邊及刺繡、飾帶及緶帶(髮辮);鈕扣、鉤扣、扣針及縫針;人造花。

第二十七類
地毯、草墊、蓆類、油氈及其他舖地板用品;非紡織品牆帷。

第二十八類
遊戲器具及玩具;不屬別類之體育及運動器具;聖誕樹裝飾品。

第二十九類
肉、魚、家禽及野味;肉精;醃漬,乾製及烹調之水果和蔬菜;果凍,果醬;蜜餞;蛋、乳及乳製品;食用油脂。

第三十類
咖啡、茶、可可、糖、米、樹薯粉、西谷米、代用咖啡;麵粉及榖類調製品、麵包、糕餅及糖果、冰品;蜂蜜、糖漿;酵母、發酵粉;鹽、芥末;醋、調味品;調味用香料,冰。

第三十一類
農業、園藝及林業產品及不屬別類之榖物;活的動物(活禽獸及水產);鮮果及蔬菜;種子、天然植物及花卉;動物飼料,麥芽。

第三十二類
啤酒;礦泉水及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之飲料;水果飲料及果汁;糖漿及其他製飲料用之製劑。

第三十三類
含酒精飲料(啤酒除外)。

第三十四類
煙草;煙具;火柴。

◎服務

第三十五類
廣告;企業管理;企業經營;事務處理。
第三十六類
保險;財務;金融;不動產業務。
第三十七類
營建;修繕;安裝服務。
第三十八類
通訊。
第三十九類
運輸;商品綑紮及倉儲;旅行安排。
第四十類
材料處理。
第四十一類
教育;訓練;娛樂;運動及文化活動。
第四十二類
科學及技術性服務與研究及其相關之設計;工業分析及研究服務;電腦硬體、軟體之設計及開發;法律服務。
第四十三類
提供食物及飲料之服務;臨時住宿。
第四十四類
醫療服務;獸醫服務;為人類或動物之衛生及美容服務;農業、園藝及林業服務。
第四十五類
為配合個人需求由他人所提供之私人或社會服務;為保護財產或個人所提供之安全
服務。

新型專利(登錄制)需要作技術報告

93年7月1號後.所有專利.商標都變成先領證後
公告.從此後專利沒有異議制度.只有舉發.商標
公告期間可提異議.公告後可提評定.外加新型
專利變成登錄制.後來看到的新型專利證書都
是M開頭.新型專利期限也從12年改成10年.

專利法:
第一百十六條   新型專利權人行使新型專利權時,應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進行警告。

知識家
https://tw.answers.yahoo.com/activity/questions?show=K33YXBL3G3ZUMFJTWSYISAWH6E&t=g

您 的 專 利 有 瑕 疵

“您 的 專 利 有 瑕 疵”
一、           花大筆金錢取得專利,卻無法取締,問題出在那裡?
二、           趕快將你的專利範圍重新再檢視一遍:
       方法1:
        例如您的產品有五項特點,如果專利範圍僅寫三項,而若是別人仿冒你.所漏寫的二項,則將會造成您永遠無法取締的遺憾!同時也會擾亂你的市場,造成嚴重的損失,讓你在心中留下一個永遠的痛………..

            方法2:
            又如你的專利範圍:結構若寫有「數量」「大小」「方形」「圓形」等形狀及數量限制,則又將會造成以後取締仿冒時相當大的爭議,甚至取締不成立!
瑕疵寫法:如「方形推動捍」----自己限定為方形
正確寫法:「撥動捍」--------無形狀限制

            實際案例:
      瑕疵:甲            
本創作係提供一種輸送機調整方式之結構改良,其係針對一般輸送機因結構設計不當,而加以突破改良,其主要結構在於:該馬達座及輸送帶之周緣設有數個凸耳,該凸耳中央分別設有一圓孔,俾可供一螺栓由上往下穿過該輸送帶之圓孔後,以一定位螺帽螺固,繼而套設一彈簧後,穿過該馬達座之圓孔,俾可使該輸送帶前後移動,而帶動該輸送帶之上物品,以達到使用者所要之快慢,實為一具進步性及方便性之創作者。
                         破解:乙  
本創作係提供一種輸送機調整方式之結構改良,其係針對一般輸送機因結構設計不當,而加以突破改良,其主要結構在於:該馬達座及輸送帶之周緣設有數個耳,該耳中央分別設有一孔洞,俾可供一螺栓由上往下穿過該輸送帶之孔洞後,以一定位螺帽螺固,繼而套設一彈性元件後,穿過該馬達座之孔洞,俾可使該輸送帶前後移動,而帶動該輸送帶之上物品,以達到使用者所要之快慢,實為一具進步性及方便性之創作者。

                                 詳細資料請電洽0930-577635 法務部:鄒副理

三、  補救措施----儘速再提出優先權、申請專利,否則您所漏寫的
  二項專利,將成為別人的專利!
四、 本所在撰搞申請時,即同時考慮到將來取締仿冒時的效果,
  再加上本所歷年來處理有關取締仿冒在法院訴訟所得之經驗,讓
  申請人在申請時,即先行做好預防措施,以及完整的保護。
       敬請來電指教
知識家
https://tw.answers.yahoo.com/activity/questions?show=K33YXBL3G3ZUMFJTWSYISAWH6E&t=g

93年7月1號

法條每天在修.但真正大改變是在93年7月1號.
專利在93年7月1號前.所有專利都是實際審查.而且核准後都是先公告3個月.再來領證.但93年7月1號後.變成先領證後公告.所以從此後沒有異議制度.只有舉發制度.外加新型專利變成登錄制.所以你後來看到的新型專利證書都是M開頭.
然後新型專利期限也從12年改成10年.法條如下:
( 第九十九條  申請專利之新型經形式審查後,認有前條規定情事者,應備具理由作成處分書,送達申請人或其代理人。 )順便補充.專利師法也在97年1月11號開始實施.

商標自從93年7月1號後.也是先領證後公告.註冊公告可以異議.公告後評定制度.然後所有聯合商標.防護商標都沒有了.只有正商標.團體標章.團體商標.證明標章..
順便補充:商標申請中也看的到.以前是不行的喔.

知識家:
https://tw.answers.yahoo.com/activity/questions?show=K33YXBL3G3ZUMFJTWSYISAWH6E&t=g